简介
范学松律师,安徽金亚太事务所专职律师、刑事业务中心职务犯罪辩护部副主任,安徽大学法律硕士。 范学松律师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诉讼实践经验,从业以来,独立或参与办理多起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,取得较好的效果。范学松根据承办案件撰写的“杨某等人故意毁坏财物案—《刑法》追诉时效延长制度中‘控告’的司法认定”,成功入选首届人民法院出版社《年度案例50佳》刑事篇;承办的胡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荣获安徽省“法律实务典型案例”(2024)——刑事诉讼类优秀奖,同时该案例入选安徽大学法学院的本硕博课程案例库。 在学术研究上,撰写的《〈刑法〉第八十八条第二款“控告”的双重限缩适用》获第十四届安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,《致特殊体质被害人死亡结果归责问题研究》获得优秀硕士论文等。
律师档案
姓名范学松律师
执业证号1340*********1779
执业机构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
职务专职律师
执业城市合肥市
执业年限2年
擅长领域刑事辩护、经济犯罪
资料更新2026-09-21